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李长风欣然一笑,说道:“你怎么不是我老婆了?刚才那几声‘老公’叫得多甜?来,再叫两声我听听?”
“好你个李长风,现在敢跟我开玩笑了是吧?”叶璇手掐在了李长风的腰上,只要李长风下一句话不称她的心意,她当场便能让李长风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。
李长风万般无奈,只得求饶:“别别别,我这正开着车呢,别闹……”
“哼,那暂时就饶你一次吧,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了!”叶璇收回手去。
李长风万般无奈,本以为自己跟叶璇关系能更进一步,结果再次被打回原形。
“对了,李长风,”叶璇拢了拢头发,突然说道,“今天沈韵给我打电话了,说是明天想借你用上一天。”
“借我用上一天,她要干什么?”李长风怎么琢磨,怎么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味。
似乎自己就像是一头驴一样,要被借去拉磨,或是配种……
“这个事儿就说来复杂了。”叶璇恢复了自己冰山女神般的形象,面无表情地说道。
“你应该知道沈韵之前有一个男朋友吧?就是那个叫周兴义的。”
孟川点点头,对于这个名字并不陌生。
沈韵和周兴义的事儿,之前叶璇经常提起。这周兴义是沈韵大学时交往的一个男朋友,长得帅,而且家里还有钱。
只不过这人花花肠子太多,沈韵相对来说思想保守了一些。两个人交往了半年左右,连嘴都没有听过,最多只是拉拉小手。
结果这可憋坏了周兴义,果不其然,两个人交往半年之后,沈韵便发现他劈腿了一个学妹,于是乎沈韵便将周兴义给踹了。
因为此人是沈韵的初恋,这件事儿也给沈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,不仅当时难过了足足有一年之久,后来每次提到此人,沈韵都会心里极不舒服。
“两个人不是早就分手好几年了吗?提这个人干什么?”李长风问道。
叶璇叹了口气说道:“别提了!周兴义本来在京都工作,被他们公司的人派到了咱们苏城出差一段时间。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沈韵也在苏城,所以昨天打电话约她出去一起吃顿饭。”
李长风听罢便笑了,不屑地说道:“怎么,这个花花公子还想跟沈韵来一场旧情复燃?”
“这倒不是。”叶璇摇头道,“现在周兴义也算事业有成,同时跟一个家境不错的女人结婚了。这次来苏城,周兴义把他的女人也给带上了。”
如此一说,李长风便明白了。
这周兴义请沈韵吃饭,分明就是锦衣不夜行,要给这个当年把自己踹了的女人好好炫耀一番。
这种情况实在太常见了,自己但凡过得好,当然巴不得自己的前男女朋友都知道,告诉他们跟自己分手算是你瞎了眼。
而沈韵现在也没找到什么拿得出手的男朋友,工作上也丝毫不见起色,反观周兴义财色双收,这次跟周兴义吃饭,沈韵不得被周兴义好好讥讽一番?
“不过话说回来,周兴义来就来了,沈韵借我想干什么?难道让我过去打他一顿?”李长风疑惑道。
叶璇白了李长风一眼,说道:“你是真不明白,还是跟我装傻呢?借你过去,当然是去当她男朋友了。”
“噗——”李长风一个哆嗦,差点手一滑,开着车直奔路边的绿化带冲去。
见李长风如此激动,叶璇幽怨地说道:“你想什么呢?只是演她男朋友而已,又不是让你真去当。”
“哦,原来是演呀……”李长风擦了擦汗,这才算冷静下来。
叶璇接着道:“沈韵自从和周兴义分手之后,对一般男人都很厌恶,所以没什么异性朋友,更别说是能压得住周兴义的了。”
“而你上次为我包下了罗曼蒂克的水晶天鹅梦大厅,让这小妮子倒是很心动。所以她就想从我手里把你借走一天,充当一天她的男朋友,好好杀一杀那个周兴义的锐气!”
李长风被沈韵这丫头清奇的脑回路弄得哭笑不得,说道:“这个……这不太好吧,你们两个是闺蜜,我却要去假装她的男朋友,这也……”
叶璇装作不在乎,但是语气中还是有些酸溜溜的,说道:“我都没意见,你难道还有意见吗?”
“沈韵模样、身材也不差,能给她当一天男朋友,也亏不着你吧?这事儿我都已经替你答应下来了,你明天准备准备,她会到咱家门口来找你的。”
李长风心说,听你这语气,也不像是不在乎的样子呀……
不过叶璇都已经将这件事答应下来了,李长风自然也没办法推辞。
到了第二天一早。
叶璇看着李长风一身随意的休闲装,不禁扶住了额头,无奈道:“今天你可是要去给沈韵当男朋友,怎么还穿得这么随便?”
李长风挠挠头,无奈地说道:“我本身也没有什么衣服,这已经是最体面的一身儿了……”
叶璇一想,李长风在自己家两年,确实是没买过什么新衣服,更别说是穿的出去的名牌儿了,顿时心中升起一丝愧疚感。
此时再去买衣服也来不及了,叶璇只能无奈地去找了一身叶南天的衣服,给李长风换上了。
不过这衣服到底是叶南天的,李长风穿着难免有些不合身。
叶璇也没有办法,此时沈韵已经来到楼下,叶璇只能带着李长风出门儿。
随后叶璇也没让李长风送自己上班,而是将李长风交到了沈韵的手上,自己走着去第一医院了。
沈韵在叶璇走了之后,打量了李长风两眼,满脸无奈地说道:“李大神壕,你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?虽然也是名牌吧,但是怎么一点也不合身,就跟捡回来的一样……”
李长风摊了摊手,道:“可不就是捡回来的吗?衣服是我老丈人的,你凑合凑合吧。”
“这……唉!也只能这样了!”沈韵跺跺脚,算是认命了。
“一会儿见了周兴义那混蛋,你可别给我丢脸,一定要给他点儿好看!要不然以后,我在他面前可抬不起头了!”
说着,沈韵便伸出手来,挽住了李长风的胳膊。